請填入以下資料:
取得(購買)日期 *
移轉(出售)日期 *
買進價格 *
賣出價格 *
必要費用 土地漲價總數額
◎ 必要費用( 未提示者依成交價額5%計算):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、搬運費‧‧‧等。
◎ 土地漲價總數額:為政府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基,就如同『交易所得』數額是房地合一稅的稅基一樣,土地增值稅是由土地漲價總數額(稅基) × 稅率所得出。

< 計算公式如下 >

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-(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所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× (台灣消費者物價總指數÷100))

-(改良土地費用+工程受益費+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)

=土地漲價總數額
房屋評定現值 土地公告現值
房屋所得額比率 % 個人所得稅課稅級距 %
特殊稅率狀況
備註 1: 本表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稅捐處核稅稅單為主。
備註 2:* 為必填欄位。